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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梁园法院:在商会成立调解组织 把纠纷化解挺在诉讼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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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焦点与法:讯:(记者 燕建设:通讯员:杨红治 燕博宇 王拥军  任洪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将矛盾纠纷化解挺在诉讼之前,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日前,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工商联合会,在各行业商会成立联调组织,致力化解行业纠纷。
    在首次召开的“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区工商联商会会长、企业家座谈会”上,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侯文在认真听取各行业商会会长、企业家代表意见建议的同时,与大家就建立行业调解组织,发挥调解作业、把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挺在诉讼之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车志龙,对建立行业调解组织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定点联系,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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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梁园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尚文向参加会议的工商联负责人、各行业商会会长、企业家代表、廉政监督员、新闻媒体记者介绍了法院近年来工作情况,特别是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力作风建设、多元化解纷机制建设等方面,通过介绍情况,明确法院工作面临的压力和困难,提出了建立联调组织的建议。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传峰宣读了《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商丘市梁园区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就各行业商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等进行了明确。
    参加座谈的5家商会会长、5名监督员和企业代表、5名新闻媒体记者,在听取工作介绍后,进行了深入的座谈研究,即肯定了法院目前工作的艰辛,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均表示将依照文件的要求,尽快把调解组织建立完善起来,并充分发挥好作用。
    最后,侯文院长结合座谈收集的意见建议,就行业商会与法院的衔接配合及企业提出的具体问题,现场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并明确了目标和要求。确立了以法院为指导,通过对口联系各商会调解组织的办法,结合法院“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的具体情况,由各人民法庭分别联系一个行业商会开展工作,努力把调解组织建设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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