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生 • 正文

山西省长子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案

发布时间:  来源:  浏览:
        社会焦点与法.讯 记者:燕建设 通讯员:张建峰   李世伟 燕博宇  山西省2月6日讯元宵节期间,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按照省政府烟花爆竹“五禁”管控要求,长子县公安局持续加大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检查巡查力度,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2月5日,长子县公安局丹朱派出所查处1起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案,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震慑了违法犯罪。
      长子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文化广场巡逻时发现一名正在售卖烟花爆竹的人员崔某,当场抓获并移交丹朱派出所处理,丹朱派出所对崔某进行的行政处罚。
             严把“三个环节”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长子县公安局,为切实加强“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切实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中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长子县公安局立足公安机关职能职责,严管烟花爆竹溯源、截流、禁放“三个环节”,全力确保社会面平安稳定。
           一是追根溯源,严厉查处打击对排查发现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追根溯源,查清产品销售渠道,斩断非法链条。切实加大对非法制造、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对构成犯罪的,会同其他警种予以严厉打击,从源头上遏制烟花爆竹通过非法渠道进入本县经营销售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截断流通,全面清查收缴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保安大队会同县应急局、市场局对城内的市场、商店、小超市进行公开突击检查和暗访秘查;各派出所对辖区各村的商业网点、门面店铺、小超市进行多频率、地毯式的突击检查和暗访秘查,在主要路段定点设卡、机动巡查,发现有销售烟花爆竹的予以查扣,严厉查处打击经销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斩断烟花爆竹的销售流通环节。

         三是禁燃禁放,加大宣传力度各派出所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充分发动、动员并依托辖区企事业单位,各村的支村两委组织,一方面加大对各单位、小区居民、村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另一方面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酌情处理。
      长子公安提示广大市民:山西省政府出台“五禁”(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长子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如果广大人民群众发现周边存在此类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友情链接:央视网 中国政府网 中国长安网 司法部网站 中国法律服务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国网信网 中国记协网 新华网 人民网 光明网 青年网 民主与法制网 网易网 搜狐网 凤凰网 中国教育新闻网 腾讯网 央广网 中国警察网 中国军视网

Copyright © 2020 社会焦点与法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0297号